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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幸福拟发行40亿元永续债,年利率9.5%-12%

时间:2019-09-04 10:56来源:澎湃新闻 责任编辑:储雪 点击:

 

9月3日,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幸福,600340.SH)公告,间接全资子公司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拟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永续债权投资合同》,金额为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投资期限为无固定期限,年利率在9.5%-12%之间。

华夏幸福表示,40亿元永续债将用于投资华夏幸福部分产业新城PPP项目开发建设和偿还九通投资及其下属子公司债务,计入公司所有者权益。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增强现金流的稳定性,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

华夏幸福表示,此次交易没有明确的投资期限并设置发行人赎回选择权,且除非发生各方约定的强制支付事件,华夏幸福可将当期的利息以及已经递延的利息及复利递延支付,且不受何递延支付次数的限制,即华夏幸福不存在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永续债,是指没有到期日的债券。永续债的发行方只需要支付利息,没有还本义务。由于在核算时算作权益而非债务,与此同时,永续债的债券性质并不会对公司股权稀释,因此很大程度上可以修饰房企的资产负债表。但是对于企业来说,永续债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股权投资,而是实实在在要求付出比普通债券更高利息的一种融资工具。

根据公告,上述合同项下投资价款,以1.5年为一个周期,在投资期限起算日起届满1.5年内适用的投资收益率为M0=9.5%/年,第一个投资收益率调整周期内适用的投资收益率M1=M0+2.0%/年,第n个投资收益率调整周期内适用的投资收益率为Mn=Mn-1+2.0%/年,以此类推,但调整后的投资资金年利率最高不超过12%/年。

同时,华夏幸福需优先偿还该笔永续债权的利息。上述合同规定了九通投资强制支付的情况——不得递延当期投资收益以及已经递延的所有投资收益等:(1)向股东分红或向偿还顺序劣后于该笔永续债权的其他权益工具(包括不限于永续债)进行付息/还本;(2)减少注册资本。工商资料显示,九通投资注册资本为30.9亿元。

此前的8月30日,华夏幸福控股股东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鼎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华夏控股的融资提供担保,分别将各自持有的华夏幸福149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共计质押298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

此次股份质押后,华夏控股累计质押的华夏幸福股份合计7.6亿股,占其持有华夏幸福10.69亿股份的71.14%,占华夏幸福总股本的25.34%。此前从未质押过股权的鼎基资本,此次质押的股份占其持有的华夏幸福股份72.61%。

华夏幸福公告称,华夏控股及鼎基资本本次质押系为满足华夏控股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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