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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部门发文 专项整治骚扰电话

时间:2018-07-31 09:37来源:南京晨报 责任编辑:姜妍雯 点击:

30日,工信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十三部门印发《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决定自2018年7月起至2019年12月底,在全国开展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严格规范金融类电话营销行为。

严格规范贷款、理财、信用卡、股票、基金、债券、保险等业务的电话营销行为,督促金融机构对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的电话营销行为加强管理。严格规范售房租房电话营销行为;严格规范医疗机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电话营销行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中介机构备案制度,严格规范电话营销行为。

公安部牵头,集中侦破一批利用电话实施诈骗、敲诈勒索、虚假广告宣传等违法犯罪案件。对明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提供网络、技术、线路等服务的企业和人员依法严惩。集中侦破一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各行政机关和电信、金融、医疗、教育、物业、物流、寄递等重点单位工作人员非法出售或者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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