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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部署“大棚房”专项整治行动 剑指农地非农化乱象

时间:2018-09-07 12:13来源:中国证券网 责任编辑:胡成恒 点击:

坚决制止农地非农化

按照两部委在相关会议上的表述,此次整治行动最主要的目的就是整治农地非农化乱象。

在整治行动媒体吹风会上,自然资源部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负责人马素兰表示,“大棚房”问题蔓延,危害严重。“大棚房”占用的土地70%是耕地,其中也有永久基本农田,如不及时制止,对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造成重大冲击,背离国家农业扶持政策的初衷,有些还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稳定。

以先期完成初步调查的京津冀地区为例,三地违法建设“大棚房”项目2799个,棚数3.6675万个,涉及土地面积9869亩,集中分布在京津的郊区县和河北省涿州、大厂、广阳、安次、宣化等环京市县。大棚房的购买者,70%以上是城市居民。

实际上,早在2009年,北京就曾要求各区县全部拆除违规农业生态园,停止占用耕地,但由于各种原因,“大棚房”一直屡禁不止。

“利益驱动与管理薄弱,是造成农地非农化现象比较严重的主要原因。”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中国土地学会常务理事叶剑平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

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廖洪乐认为,随着农业生产形态发生变化,农用地从单一的生产功能发展到生产功能、景观功能、生态功能等多种功能的集合,必然伴随着农业设施用地的增加。在这一过程中,由于目前还没有具体界定农地非农化的行业标准或者法律法规出台,标准缺位形成了监管上的“灰色地带”,再加上外来资本的介入,使得“大棚房”等农地非农化现象较为突出。

叶剑平指出,在我国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背景下,从长期来看,要解决“农地非农化”的问题,核心是要制定相应标准,界定“农用”与“非农用”,为加强管制打下法律基础。

“标准应当考虑刚性与弹性相结合。”叶剑平认为,所谓“刚性”,就是控制农业设施用地规模,保持耕地地力不受损的底线;所谓“弹性”,则是在满足刚性要求下,对临时性的、季节性的切实符合市场需求的非农用途予以弹性处理。

记者注意到,随着“大棚房”等问题越发严重,如何规范农业设施用地,保障农村产业发展,已经受到监管层的重视。

2017年12月,原国土资源部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预留少量(不超过5%)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零星分散的单独选址农业设施、乡村旅游设施等建设。

8月初,北京市规土委制定了《大棚类设施农业项目违法违规用地整改标准》,从面积管控、标识牌设置、保护土壤耕作层、区别“临时看护”与“长期居住”“生活休闲”等多个方面,做出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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