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头条新闻 >

房产中介单边代理还有多远

时间:2018-11-22 14:09来源:北京商报 责任编辑:王璐瑶 点击:

被诟病多年的二手房中介费率再一次因机构的调价成为关注焦点。近日,上海链家宣布,调整上海地区中介费收费标准,由原来的房价2%调整至3%,其中卖家承担1%,买家承担2%。尽管机构从收费制度上提出了买卖双方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率,但在交易过程中实际费用一律由购房者承担的事实依然没有改变。伴随着交易总价的攀升,国内“一手托两家”的房产中介模式是否应该改变、国际惯例“房产中介单边代理”是否适用于国内市场成为讨论的焦点。业内人士指出,虽然从买卖双方利益最大化考虑,单边代理更为合理,但房产中介单边代理在国内缺乏发展的土壤,如想打通阻碍、寻求破局,制度上的设计则是需要着手的第一步棋。

“买卖通吃”的双边代理

近期外界对于上海链家中介费提费事件的热议,使冷落已久的单边代理模式再度走入公众视线。

因为在国内不甚流行,单边代理之于公众一直是一种较为陌生的存在,而与之相反的,现实生活中沿用已久的双边代理则被视作稀松平常。从定义上来看,单边代理指的是经纪人只能凭一方委托人的指示行事,而无权向合同对方当事人收取报酬;而双边代理,则指经纪人既向卖方服务,也为物业的买方服务,但“代理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披露代理将向买方收取的佣金数额或费率”。

因代理的主体不同,房地产中介在两种代理模式中扮演的角色也不尽相同。简而言之,在国内,双边代理要求房地产中介服务于买与卖双方;单边代理中,房地产中介只需保持委托人一方的利益最大化。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中介公司提供双边代理服务,意味着中介经纪要“一手托两家”,一方面要替卖家争取最高的放盘价,另一方面则要替买家争取最低成交价。如何平衡买卖双方的利益冲突关系,对于中介而言是道难题。

一位从业多年的中介行家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一手托两家”的双边代理在房地产交易中往往会加重买卖双方客户的利益博弈,房产经纪人及经纪机构出于多促成交的考虑,大多会选择“偏袒”手中持有房源的卖方,买方处于相对劣势地位,利益往往容易受损。此外,也存在中介“买卖通吃”的情况,侵占买卖双方客户的利益。

“在双边代理中,中介方无法同时与买卖双方保持一致立场,在一定程度上也使得买卖双方萌生‘跳单’念头,‘跳单’即买卖一方或双方为了规避或减少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向中介交付中介费的义务,跳过中介而私自签订买卖合同的行为。”上述中介行家如是补充描述了双边代理存在买卖双方“跳单”的可能,并表示,在目前以“业主实收楼价,买家负责税费”情况居多的中介行业市场大环境下,买家“跳单”的几率随之增多。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