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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新挂5幅地,约28.3万方!涉及江宁、城中、城东

时间:2018-11-27 18:08来源:易房网 责任编辑:胡成恒 点击:

城中板块

G58地块

NO.2018G58地块东至中央路、南至香格里拉大酒店(南京)有限公司、西至芦席营小区、金贸大道、北至南昌路。G58地块包含商办混合用地、幼托用地,综合容积率5.81,总用地面积74696.98㎡,出让面积共计57157.85㎡(地上48795.65㎡,地下8362.20㎡)。起拍总价27.8亿元,加价幅度1000万元,竞买保证金5.56亿元。

南京新挂5幅地,约28.3万方!涉及江宁、城中、城东

此次挂出的G58地块出让条件多达14条,要求条件多,未来该地块将建一处超10万方的商业体,有业内人士预测或为定制地块。

出让条件

(1)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外。

(2)根据地块规划用途及项目建设需要,竞买人或其全资母公司须已在国内超大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开发建设并运营管理一个以上的综合体,该综合体内同时具有以下两种以上的业态:

①商业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不含车库等其它配套,以产权证或规划部门出具的文件载明的建筑面积和用途为准)的单体百货店,且2017年度销售额大于25亿元人民币(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核报告);

②办公建筑面积大于15万平米(不含车库等其它配套,以产权证或规划部门出具的文件载明的建筑面积和用途为准)的五星标准写字楼,且入住不少于3家世界五百强企业(以《财富(FORTUNE)》公布的企业名单为准)。

(3)A、B、C、D四个分区可建地上商业建筑总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在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变的前提下,上述四个分区内同种性质建筑量可互相转移,但分区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指标均不能突破。

(4)B分区须建设集中商业,商业建筑面积(含地下)不小于8万平方米。

(5)C分区可配建建筑面积不超过A、B、C、D四个分区地上新建商办建筑面积20%的酒店式公寓。

(6)A、B、D分区的商业和办公须全部自持,不得销售、不得转让。C分区的商业和酒店式公寓可分割销售。

(7)H分区地下空间纳入土地出让范围(涉及与地铁相邻部分,以地铁产权边界为准),其建筑顶板覆土深度须符合市政管线敷设要求,地下建筑层数不超过4层,功能为商业及配套用房、停车、地下交通。

(8)D分区配建面积不小于890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用房(其中:文化设施1500平方米、体育设施400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1200平方米、街道服务用房2200平方米),以及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的消防执勤点,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应给鼓楼区政府和消防部门,须与整体地块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与主体建筑同步验收。由竞得人建成并验收合格后,社区服务用房无偿移交给鼓楼区政府,消防执勤点无偿移交给消防部门,具体方案需征得消防部门的书面同意意见。

(9)E分区须配建一所6班幼儿园,具体方案需征得教育部门的书面同意意见,须与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由竞得人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鼓楼区政府,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应给鼓楼区政府。

(10)A、B、D分区间城市道路图示位置上方可设置一层空中连廊,连廊底部架空净高不小于10米,连廊宽度不大于8米,连廊具体位置可根据设计方案适当调整,其建筑面积纳入容积率。

(11)J、K分区内4幢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点(民国政府中央银行高级职员住宅旧址)原址保护,在征得产权单位和文物部门同意的前提下,本项目规划方案可与J、K分区整合设计。

(12)红线范围内代征道路、代征绿地移交鼓楼区政府后,由鼓楼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建设,代征文化设施用地(J、K分区及地上保留建筑)由鼓楼区政府管理。

(13)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4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付。

(14)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与鼓楼区政府签订《地块开发建设协议》。

G59地块

NO.2018G59地块东至莫愁路、南至莫愁路95号住宅小区、西至西止马营、北至秦淮河。G59地块为商业用地,综合容积率1.03,总用地面积15040.27㎡,出让面积共计12595.98㎡(地上12183.02,地下412.96)。起拍总价1.84亿元,加价幅度400万元,竞买保证金0.368亿元。

南京新挂5幅地,约28.3万方!涉及江宁、城中、城东

该地块出让条件较为严苛,要求竞买人经营范围须包括地铁投资、建设及运营,并具备相应的业绩。

出让条件

(1)竞买人及其子公司或母公司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营范围须包括地铁投资、建设及运营,并具备相应的业绩。

(2)地铁“四小件”(包含风亭、风井、地铁出入口、残疾人电梯等设施)应结合项目建筑方案整体设计,并计入该项目规划指标。该部分设施地上建筑面积共计约500平方米(其中B分区约100平方米、C分区约200平方米、D分区约200平方米)。地铁“四小件”及A分区街旁绿地须由竞得人代建,建成后无偿移交南京地铁集团,代建成本共计约1100万元(其中地铁“四小件”代建成本约1000万元,A分区街旁绿地代建成本约100万元),建设成本须经第三方审计机构确认,超过1100万人民币部分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不足1100万元人民币部分,竞得人须将差额部分交给南京地铁集团。

(3)B分区所建商业须由竞得人自持,不得销售、不得转让。

(4)E分区地下空间出让部分为与地铁连通的负二层人行通道,宽度为6-8米,净高不小于4米。E分区地下所建房产须由竞得人自持,不得销售、不得转让。

(5)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40%。

(6)地块位于文物保护建设控制地带内的部分,应当满足文物行政部门提出的保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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